徐旭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成功辩护
来源:徐旭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14
浏览量:958

【案情

    2013年7月1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将涉嫌聚众斗殴罪的王某刑事拘留,因王某曾被芝罘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八个月,年底才刑满出狱。时隔几月,又“二进宫”,这可急坏了家人。于是焦急万分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找到本律师,希望能为其取保候审,进行从轻、减轻或无罪辩护,遂委托进行全案辩护。接受委托后,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具体案情。

      会见完毕、了解基本案情后,律师认为本案存在较多疑点,具有很大辩护价值。假如在本次刑事立案中王某被批捕,基本将无取保候审可能,因为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不得取保候审、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且应当从重处罚。

        缜密思考后,律师决定主要从事实与法律两个角度进行有力辩护。一方面向侦查机关提出该案的种种疑点所在、王某并未具体参与,因此建议侦查机关能继续补充侦查,查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王某的书面法律辩护建议,重点从什么事聚众斗殴罪以及构成该罪的犯罪构成进行全方位的法律论证,认为王某不构成聚众斗殴罪,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

         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观点,未予批捕王某,公安机关撤销案件,35天后,王某重获自由。

【结果】 公安撤销刑事立案,无罪辩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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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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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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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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